基隆港境外航運中心散(併)裝貨物轉運作業效益

劉陽柳

基隆港境外航運中心基隆港務局申請CY櫃在十六號碼頭作業,散(併)裝在西十四倉庫及東六倉庫作業,聯興貨櫃公司申請在東十一號碼頭做CY作業,散(併)裝在原來轉口倉作業。散(併)裝倉庫是否可以做為一般海轉海、海轉空、空轉海相同使用倉庫及可以做整櫃加裝碼,報關業向基隆關稅局申請釋示。

基隆關稅局九十三年六月十日以基普進倉字第09310059181號函答覆;依據「境外航運中心關務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二款規定,合裝貨櫃(CFS)之加裝、改裝、分裝、併裝及重整作業應向本局(基隆關稅局)申請於貨櫃集散站或碼頭轄區內之轉口倉庫辦理。另依「轉口貨物通關暨管理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轉口貨物限存儲於進口貨棧或貨櫃集散內轉口貨物專用倉。因此散(併)裝倉庫應設轉口倉始可辦理轉口貨物之進儲或轉口整裝貨櫃之加裝作業。

敬愛的跨國企業、船公司、船代業、海空運承攬業、國際物流業,高雄港散(併)裝貨物轉運口作業均屬於船公司租用碼頭內轉口倉為之,因涉及同業競爭效益有限。基隆港境外航運中心轉口倉辦理海轉海、海轉空、空轉海轉運口作業,全部由船公司或承攬業者委託報關行為之,沒有同業競問題,歡迎各界共襄盛舉來基隆港辦理轉口、轉運業務,一定會讓您生意興隆通全球。